申訴及抱怨程序

1. 申訴與抱怨的定義:

申訴 (CNS 17000: 2009, 6.4)
根據標準定義:由符合性評鑑 (conformity assessment) 受評對象向符合性評鑑機構(conformity assessment body) 提出, 要求該機構重新考量有關對該受評對象所作之決定。
亦即如果接受本公司稽核服務的客戶對於本公司的稽核結果有意見,可以填寫「CB-4-21301-客戶申訴受理單」,進行下列的申訴程序。

抱怨 (CNS 15484:2023, 3.3)
根據標準定義:客戶表達對組織有關產品或服務或抱怨處理過程本身之不滿,明示或暗示地期待有所回應或解決。
亦即本公司客戶對於本公司的任何服務有意見,可以填寫「CB-4-21201-客戶抱怨受理單」,進行下列抱怨程序。

2. 申訴與抱怨的處理程序

客戶若對本公司的服務有任何建議或不滿意之處,都可透過電子郵件或電話提出申訴或抱怨。

請具體說明申訴或抱怨的內容,並將姓名與聯繫方式等相關資訊依序填入表格並寄至本公司的E-mail,將在3個工作天內由專人回覆確認成案,並且進行後續追蹤、針對申訴/抱怨內容進行調查,並提出改善和處理建議,所有相關資訊會絕對保密。後續將定期客戶回報處理進度,同時與客戶達成共識,共同尋求雙贏的解決方案,並要求所有參與人員對客戶的信息和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本公司對申訴之提出、調查及決定,絕不會對申訴者造成任何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