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的政策及聲明

1. 為使所有內外部人員確實被告知且認可「保持公正性」為本公司最重要的經營原則,所有聘任人員及供應商應簽署已接受告知且已閱讀本文件之聲明。

2. 本公司的驗證費用為文件化資訊,不接受以驗證費用等威脅利用的手段違反本公司驗證之公正性。

3. 本公司僅依據稽核活動所獲得的符合性(或不符合性)客觀證據作驗證決定,不受其他利益或其他團體所影響。

4. 本公司已設定「驗證/稽核程序」相關規範以避免有相關弊端風險。

5. 本公司已制定「風險評鑑內控作業程序」,將公正性之威脅納入風險評鑑作業,並將下列威脅來源納入重要參考指標:自我利益、自我審查、熟知(或信任)、恐嚇。威脅公正性之來源,亦可能來自於所有權、治理、管理、人員、共享資源、財務、合約、訓練、行銷, 以及給付新客戶介紹銷售佣金或其他誘因等。

6. 為獲得驗證之誠信與可靠性的信心,本公司提供「CB-3-21101-管理系統驗證服務說明」、「CB-3-21103-驗證服務規範一覽表」,針對驗證稽核的服務過程供社會大眾了解。另外,客戶之驗證狀態之適當與及時的資訊亦將公告於網站上供社會大眾查詢。

7. 為獲得或維持驗證信心,本公司亦會公布非機密資訊之特定稽核結論於本公司網站。

8. 本公司的驗證稽核活動應公正執行,決不允許商業、財務或其他壓力危害到此公正性,並且應該在每年度的風險評鑑及內稽作業將相關利害關係人或影響公正性之風險納入評估。為達成此目的,本公司已成立「管理系統指導委員會」,代表不同方利害關係人,協助辨識相關風險。

9. 接受本公司驗證服務的客戶如果發現稽核員與該公司有任何違反利益衝突的情況時(例如該稽核員2年內曾提供該公司顧問服務或內稽服務),應該主動告知本公司,並且驗證稽核活動時應主動採取迴避。如果本公司經檢舉(如抱怨或申訴)或主動發現客戶有前述應告知而未告知之利益衝突事項,本公司將進行相關調查。

10. 本公司任何部門與職員任職期間皆不應對本公司的驗證客戶提供任何管理系統之內稽或顧問服務的服務。本公司如有任何稽核員曾為某客戶提供管理系統顧問服務,應迴避與其任何相關稽核活動至少二年。本公司已制定「工作倫理守則同意書」,所有同仁(包含稽核員或外聘稽核員)皆必須簽署,另外請所有參與案件的稽核員皆需簽署具結與該驗證客戶不存在任何的利益衝突,二年內不曾任職於申請驗證機構或提供顧問輔導等事項。如果本公司成員有相關利益衝突情況而未事先告知,則應該進行相關懲處,並且負擔相關損失。

11. 本公司不得將任何稽核外包給管理系統顧問組織。本公司不應驗證另一驗證機構之品質管理系統。

12. 本公司之任何行銷活動及報價,皆不應與任何管理系統顧問組織的活動連結。如有任何管理顧問組織陳述或暗示,如果採用本公司驗證將更為簡單、容易、快速或省錢,本公司應立即採行措施以改正此不適當的連結或陳述。本公司亦不應宣稱或暗示,如果採用任一指定之顧問組織,驗證將更為簡單、容易、快速或省錢。

13. 本公司應針對任何來自內外部人員、機構或組織所造成對公司公正性造成的任何威脅,採取積極回應措施,且決不允許商業、財務或其他壓力危害到公正性。

14. 本公司已制定「風險評鑑」及「內部稽核」相關程序,針對高風險項目或是內部稽核時發現有缺失項目進行相關後續矯正作業的追蹤,並且邀請高階管理代表進行管理審查會議,確認相關的風險事項評估與後續處理結果。確保公司各部門及內外部人員能夠識別、記錄並公佈已知的任何可能陷入利益衝突之狀況,以鑑別所造成的公正性威脅,並且排除降低各種利益衝突之可能性。

15.利益衝突 (27006:2015 AMD1 2020, 5.2.1)

本公司可執行下列工作,而不被視為諮詢或有潛在的利益衝突:

   a. 以講師身份安排及參與訓練課程,惟此等課程與資訊安全管理有關、或有關於管理系統或稽核,本公司只限於提供可公開取得的一般資訊及建
        議;即,不須提供與下款b所述規定相互抵觸之對客戶的特定建議;

   b. 根據要求,提供或發佈驗證機構對驗證稽核標準的解釋資訊;

   c. 完全為決定驗證稽核是否就緒的稽核前活動;但該活動不應造成提供與本條相互抵觸的意見或建議,並且本公司應確認該活動不會與此等要求抵
        觸,且不會被作為減列最終驗證稽核時間的理由;

   d. 根據非認證範圍之標準或規章而執行之第二或第三者稽核;

   e. 增加驗證稽核及追查訪查時的價值;例如在稽核時對發現的事項,指出改善的機會,但不提供特定的解決建議。

16. 本公司不應根據驗證提供客戶ISMS內部資訊安全審查。再者,本公司應獨立於提供ISMS內部稽核機構(包括任何個人)之外。


                                                                    愛台灣驗證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長 張靜藝  

上網公告日期:2023.10.18  /  文件修訂日期:2023.10.18  / 文件版本:1.0